当前位置:首页 » 管委会介绍 »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部门名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简称:中关村管委会 

  部门简介: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关村管委会)是负责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包括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亦庄园、德胜园、石景山园、雍和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通州园,以下简称园区)发展建设进行综合指导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部门领导:赵凤桐  郭洪  杨建华  宣鸿  廖国华  王汝芳  于凤英  侯云  李稻葵  张茂盛  李翔  刘航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园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园区有关空间规划,组织研究园区相关改革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

  ()研究制定园区发展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园区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

  ()负责管理市财政拨付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级财政投入资金履行出资职责,依法对其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

  ()指导各园的工作,承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园区内各类协会组织的联系工作。

  ()开展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园区国际化发展水平。

  ()承担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信息

:::Copyright©2012 中关村管委会主办 京ICP备05049251号 文保网安备案号1101080039:::


:::北京国研网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内容维护 神州数码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