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关村园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咨询报告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企业、信用中介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企业树立信用意识,降低交易风险,中关村园区在广泛推行《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中关村园区企业征信报告》后,将继续广泛推行《中关村园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咨询报告》等新的信用服务品种。现将《中关村园区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咨询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关村园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咨询报告实施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
应收帐款管理咨询报告实施办法
(试行)
为在园区逐步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立与完善,帮助企业解决应收帐款多、资金占压突出等问题,培育园区企业树立信用意识,规避商业风险,园区推出《中关村园区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咨询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中介资金办法的有关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报告主要内容
(一)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咨询报告是针对企业应收帐款多,资金占压突出,由信用中介机构根据企业的需求,提出解决途径的信用管理咨询报告。
(二)应收帐款管理咨询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行业情况。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收账款情况不同,评价应反映行业特点,根据行业标准值评价要点应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资产总额的比重,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应收账款风险。这是评价企业应收账款的核心内容,评价要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分布,账期越长越不利于回收,风险越高;应收账款集中度,测算前五家欠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重,比重越高风险越大;欠款单位的资信状况,资信级别越低风险越高,通过资信级别与违约率可以估计应收账款预期损失。
4、应收账款管理。企业的销售政策,是否设立了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责任是否明确,定期追踪情况以及往年平均回收情况。
5、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二、报告的使用
(一)报告不再采取园区统一的报告文本模版,而由园区管委会商企业信用促进会确定报告主要内容,根据市场化原则,由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提供不同的咨询报告。
(二)企业可以自行向园区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购买服务,双方应签定协议,并由信用中介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出具信用管理报告。
(三)报告由信用促进会统一编号,报告完成后,信用中介机构需向促进会备案。
(四)报告封面应当包括中关村园区的标志、报告编号、出具报告的信用中介机构名称和出具报告的时间等内容。
三、报告价格及补贴方式
(一)按照市场化原则,报告价格由企业与信用中介机构自行协商确定。
(二)按照园区中介专项资金的补贴原则,报告单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企业在办理补贴时需出具报告原件。
四、监督
(一)信用促进会对由信用中介出具的报告实行备案,并负责受理投诉。
(二)信用中介机构由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目前为9家信用中介机构。
(三)信用促进会可以不定期抽查信用中介机构的报告质量。定期对信用中介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服务效果提出意见。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06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