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科园发〔2007〕29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
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园区各相关协会、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11次主任专题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1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中关村▲ 改制 资金 办法 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促进园区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为加强对该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科园发〔2006〕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用于支持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作为本办法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宣传培训、企业改制辅导、受理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申请等工作。
第四条 园区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资助:
(一)凡申请成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改制上市重点培育计划的企业,已由专业机构辅导下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
(三)园区企业及与园区企业相应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已与具有境内外证券市场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签署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协议,且其相关申请已被有关主管部门受理。
第二章 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申请改制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
(三)由服务机构组织进行改制辅导;
(四)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顾问协议;
(五)已从工商部门取得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第六条 申请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
(三)企业与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签订辅导协议,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签定相应服务协议;
(四)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代办转让系统的备案文件。
第七条 申请上市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
(三)企业及与之相应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已与具有境内外证券市场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签订辅导协议、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四)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的相关申请已被有关主管部门受理。
第八条 企业改制上市资助金额应依据下列标准:
(一)企业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支持20万元。
(二)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每家企业支持50万元。
(三)境内上市资助: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每家企业支持200万元。
(四)境外上市资助:企业与券商签定有关上市协议,且其有关上市申请已被境外证券交易所受理后,每家企业支持200万元。
第九条 每家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资助。每家企业每项资助只能享受一次。
第十条 进行企业改制、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及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应当在有关工作完成的半年内向服务中心提出资助申请。
第十一条 进行企业改制、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及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一年内申报园区其他公共政策支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第三章 改制上市重点培育计划企业的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 凡是有改制或上市(含代办报价转让系统)意向的园区企业,可从www.tzzgc.org.cn上下载相关文件,并填写《改制上市重点培育计划企业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服务中心提出报名申请。
第十三条 服务中心定期将企业报名登记情况汇总后报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并通过“投资中关村”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章 资助资金的申请程序
第十四条 申请改制上市资助的企业应填写相关资助申请表。企业可从www.zgc.gov.cn及www.tzzgc.org.cn上下载相关申请表格。
第十五条 申请改制资助的企业应向服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四)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改制顾问协议复印件。
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六条 申请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的企业应向服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备案文件。
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七条 申请上市资助的企业应向服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四)园区企业及与园区企业相应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复印件;
(五)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受理或批准企业有关发行和上市申请的通知书、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八条 服务中心审核企业上报的有关文件材料,如无异议则出具审核意见,报送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享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及时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报告有关企业改制上市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受理、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中关村管委会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申请改制上市资助的企业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编制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中关村管委会和服务中心将追回有关资金,并取消其培育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6年7月1日以后完成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改制上市行为、尚未享受相关资助的企业,可依据本办法申请有关资金支持。原《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企业改制资助资金申请表
2.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资金申请表
3. 上市资助资金申请表
4. 受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
企业改制资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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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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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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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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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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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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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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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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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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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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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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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 务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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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历史
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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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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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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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及高技术
含量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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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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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两年
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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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万元) |
增长率(%) |
净利润(万元) |
增长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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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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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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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证券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顾问 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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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
1.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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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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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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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证券公司签定的改制顾问协议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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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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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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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万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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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的,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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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改制上市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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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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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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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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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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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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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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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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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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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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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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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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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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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 务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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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历史
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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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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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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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及高技术
含量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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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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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两年
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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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万元) |
增长率(%) |
净利润(万元) |
增长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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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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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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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主办券商 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顾问 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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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办系统挂牌资助申报材料清单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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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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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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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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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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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万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万元 |
|
申请企业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的,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中关村改制上市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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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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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上市资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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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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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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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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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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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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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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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
所属行业 |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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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职 务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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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历史
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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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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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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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及高技术
含量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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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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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两年
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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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万元) |
增长率(%) |
净利润(万元) |
增长率(%) |
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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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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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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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主承销商 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顾问 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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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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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费用资助申报材料清单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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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园区企业相应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执照和股东名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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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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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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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园区企业及与园区企业相应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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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受理或批准企业有关发行和上市申请的通知书、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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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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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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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万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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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的,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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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改制上市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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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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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受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改制上市服务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促进中心)
中关村科技园区改制上市服务中心
² 申请资助材料受理咨询:
联 系 人:赵霞 周莹
咨询电话:8610-82620463 82620543
传 真:8610-82624592
网 址:www.tzzgc.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 盈智大厦9层
邮 编:100080
改制上市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李伟 蓝旭俊
咨询电话:8610-82624893 82628479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融资促进处
联 系 人:岳冬立 刘卫东
联系电话:82691705 82691709
传 真:82691705
网 址:www.zg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