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项目申报中心» 项目申报首页» 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申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的通知

 

相关大学、研究院所、实验室:

 

根据《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实施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扩大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为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范围、服务规模和技术领域,促进开放实验室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关村管委会启动第三批开放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实验室基本条件

园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转制院所的重点实验室,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申报资格。

1、具备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基础设施;

2、设立2年以上,管理规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

3、专业研发类实验室的研究基础和人员在所属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并承担过国家和北京市的研发项目;

4、分析检测类实验室应具备国家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5、实验室的服务领域应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十一五”时期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二、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填写《中关村实验室申报表》,并提供实验室资质、承担国家或北京市重大项目、成果鉴定的相关文件等资料,具体详见申报表附件。上述申报材料请登陆园区网站www.zgc.gov.cn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网站www.zpark-openlab.com下载,并报送申报表和附件的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其中纸质资料一式四份,并用A4幅面简装装订。

三、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07727日。

四、 政策咨询

联系人:夏文佳

联系电话:82690521

五、 受理部门

依据《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实施试行办法》的规定,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进行开放实验室的申报、受理和评审工作。

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淀区上地西路38号时代集团2403  100085

联系人:张鸿雁  周向谦

联系电话:62960213  82783779813  812

 

附件1: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实施试行办法

附件2: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申报表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
  • 1.doc
  • 2.doc

  • 版权信息 联系我们 zgc@zgc.gov.cn copyright@2007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办 神州数码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