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相关企业: 为落实《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200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8年6月16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集中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的发证时间为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的企业提交完整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一式二份。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资金申报表》,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内专利申请资金申报表》、《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授权资金申报表》、《中关村科技园区国际专利申请资金申报表》,申报企业根据申请情况填写;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审有效、加盖企业公章);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六)申请国内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专利授权资金支持的企业,需提交相关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国外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需要提交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进入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专利管理和战略研究工作报告》。 四、受理与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需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zgc.gov.cn)的"在线服务平台"上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 1.登录www.zgc.gov.cn,点击"在线服务平台",登录新页面后,左上角"项目申报中心",初次申报项目企业需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填写; 2.注册完成后,返回"项目申报中心"界面,填写"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3.在左侧"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栏目下点击"专利促进资金"栏目,按照提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4.企业在网上递交申报材料后,受理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并在 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是否通过的意见。 (二)纸质申报材料的提交 1.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还需将网上申报材料生成Word文件、打印,并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为A4纸,装订成书,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二份; 3.提交所在园区(专业园)管委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4.向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原件。 (三)审核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按照《管理办法》,受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后,报中关村管委会复审。 五、资金拨付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复审通过后,向企业拨付支持资金。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层 联系人:赵丹丹 电子邮件:zgcip001@126.com 电 话:82356390 传 真:82356390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址:www.zgc.gov.cn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网址:www.zgcip.org.cn 特此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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