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O重启以来,资本市场政策有哪些明显变化?
主要观点:
1、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资本市场重大制度性缺陷得以纠正,全流通的市场环境初步形成; (素材:大股东按照相关规则在上市后锁定36个月,其它在上市前持有股份的股东锁定12个月,上市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在一年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减持按上一年持有部分计算的25%)
2、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格局已经形成,上市公司股东的“财富效应”正初步显现; (素材: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后,民营第一大股东往往都会成为身家数亿的“富翁”,这是用市值来衡量的阳光财富)
3、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实施为资本市场发展与创新消除了诸多限制,为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素材:取消了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和分立要求报批的规定,缩短企业改制时间;允许发起人出资方式多样化,仅要求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取消了间隔一年才能再融资的要求)
4、IPO新办法出台,发行条件更明确、程序简化、时间缩短、上市预期性增强、发审速度明显加快; (素材:企业发行上市的财务条件更加明确,简化程序;取消了一年辅导期和不能在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的要求;实施更为市场化的发行与定价方式。)
5、资本市场提供了股票与期权的激励手段,将为改善公司治理与促进高新技术公司的发展打下基础;
6、金融工具创新,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融资手段; (素材:认股权证一般由上市公司发行,可在未来一定时期以某种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力,它可用于融资与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要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股票用以融资。)
7、购并手段与工具恢复,将会使购并市场充分发育,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