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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由于国内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市场一度比较低迷,这也影响了很多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与拟上市企业的信心,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成效,资本市场功能得以恢复,并发生了转折性变化,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新时代,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目前需要尽快转变原有观念,重新认识资本市场新变化,把握新机遇。
一、充分认识和理解资本市场新制度、新变化及其为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带来的全新机遇
第一,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长期困扰资本市场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施了全流通机制,资本市场的规范约束、品牌宣传、财富效应显现。
第二,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实施为企业加快改制上市进程创造了条件。新的“两法”取消了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和分立要求批准的规定,缩短企业改制时间;允许发起人出资方式多样化; 取消了间隔一年才能再融资的要求。
第三,企业发行上市财务条件与上市预期明确。上市财务条件细化、明确;简化了程序,取消了一年辅导期和不能在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的要求,实施更为市场化的发行与定价方式;再融资则按照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一定折扣率定价。
第四,股权激励机制得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允许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和期权来实施对经理人和员工的激励,为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激励制度提供更为有效的手段;
第五,包括认股权证、定向增发等多种融资工具的创新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融资手段;新的收购管理办法允许上市公司使用股票作为支付对价,上市公司并购可以采取包括换股等在内的多种形式,并允许实施“部分要约”等方式来实施收购,极大地降低了并购成本。
第六,全流通条件下,外商投资企业进退无碍,上市最大的顾虑已经消除。五部委联合颁发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允许海外战略投资者通过A股市场将其所持股份出让并申请购汇汇出,为海外战略投资者加盟中国企业扫清了障碍。
第七,本土资本市场优势明显体现。在境内市场的主要制度已经与境外成熟市场基本接轨的前提下,中小企业板的本土市场优势明显体现,表现在中小企业在中小板的发行价格、交易市盈率和换手率远比境外市场高,而发行成本、维护成本基本上是境外市场的1/6-1/3,对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明显增大。还有法律的适应、投资者和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品牌宣传等方面的境内优势都很突出。
二、从2006年5月底恢复发股发行以来,中小企业发行审核程序简化,效率提高,上市预期明确,发行价格高。
第一,发行审核程序简化,效率明显提高,预期明确,实现了“百日上市”。IPO重启以来的六个多月中,发审委审核大提速,发审委会议共审核首发申请51家,通过了41家,通过率为80%,平均每4天就有一家企业过会,每次3-5家打包发行;像海特高新、中钢天源、广东雪莱特从提交材料到完成发行上市,仅用了100天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了百日上市,排队候审的现象已经消失。
第二,从新发行中小板36家公司总体表现来看,发行股价和发行市盈率相对较高,投资者认购踊跃。36家公司发行股数合计15.9亿股,平均每家4419万股,最高不超过1亿股,最低1500万股(瑞泰科技);已确定发行价格的32家公司融资总额合计103亿元,平均每家3.2亿元,最高12.5亿元(太阳纸业),最低0.9亿元(瑞泰科技)。平均发行股价8.7元,平均发行市盈率23倍,相当于海外市场同类型企业的2-3倍。其中,威尔泰的发行市盈率最高,达到35.8倍。(截止2006年11月24日)
第三, 从完成挂牌的34家公司上市首日的表现来看,上市首日交易活跃。34家公司上市首日平均收盘价15元,市盈率46倍。首日平均交易换手率74%,平均涨幅92%。整个中小企业板的日均换手率为4.5%,远远高于海外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