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从www.zgc.gov.cn网站,查阅相关文件,下载以下申报资料,准备上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提纲;
(3)附件清单(需提供的相关技术、信用等证明文件、证书、报告等)。
2. 一区七园管委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
(1)对上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不合格的项目退回申报单位;
(2)汇总项目申报简表;
(3)合格的项目,将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及汇总项目申请简表一并上报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3.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受理审核、组织项目评审,汇总评审意见;受理审核包括:
(1)受理各园报送的申报项目;
(2)对项目进行审理,合格的项目通知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不合格的项目填写不受理通知后,退回各园管委会。
项目评审方式包括:
专家评审、评估机构评估、招标、咨询承担项目的单位进行答辩等,由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汇总各方意见,上报中关村管委会。
4. 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各方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公布园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名单,与承担单位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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