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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2008”奥运工程应用示范专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07-04-26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2008奥运工程

应用示范专项的通知

奥运中关村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奥运三大理念,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的优秀成熟技术、产品和服务在奥运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拉动园区相关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工程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专项支持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指〔200512号)文件(附件1)的精神,中关村管委会将依托奥运中关村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园区企业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符合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内涵,突出体现高科技亮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2008工程应用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展示作用和重大影响,体现可持续发展方向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 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 申报企业需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企业信用良好(中关村信用评级达到ZC3等级以上(含ZC3);

(三) 项目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所在领域符合《2008工程落实绿色、科技、人文奥运 三大理念主要专业技术领域分类》(附件2);

  (四) 项目建设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五) 企业需有与申请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三、支持方式

  经“‘2008工程贯彻三大理念 专项支持协同工作平台(由2008工程办公室、市科委、市工促局、中关村管委会、市环保局等单位共同组成)确定的园区奥运工程应用推广示范项目,由工作平台各成员单位联合资助,资金的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奥运中关村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附件7),经审查合格、盖章后送至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二) 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材料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奥运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3)、《中关村科技园区奥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附件4)以及项目申报需提供的相关附件(附件5)。

以上申报材料可通过奥运中关村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索取,也可登陆中关村管委会网站下载(www.zgc.gov.cn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申报所需提供的相关附件(复印件)也应加盖企业公章。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同时还应提交《中关村科技园区奥运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中关村科技园区奥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附件4)的电子版文件。

(三) 奥运中关村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认真组织园区企业申报项目,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申报工作于831日截止。中关村管委会将在此基础上向“‘2008工程贯彻三大理念 专项支持协同工作平台推荐符合奥运三大理念的优秀亮点项目。


  联系人: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殷 豪 李永辉

联系电话:82690667

真: 82691708  

  电子信箱:hyin@zgc.gov.cn

  地 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首都工商大厦中关村管委会606

    附件1:“2008”工程贯彻三大理念支持办法及实施细则

    附件2:“2008”工程落实“绿色、科技、人文奥运 ”

    附件3:奥运示范项目申报表

    附件4:奥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

    附件5:企业需提供的附件目录

    附件6:中关村信用评级机构名单

    附件7:奥运中关村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 系表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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